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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医学院学生上网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-01-21 来源:

为加强学校计算机网络的管理,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,特制定如下学生上网管理规定。

1、凡蚌埠医学院在校学生,在校内宿舍、学生机房或其他任何可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场所,均应自觉遵守本规定。

2、校园网学生用户应具备高素质网络道德品质,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,坚持文明上网。在网络使用过程中,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。

3、学生必须在网络中心办理申请、缴费后方可在宿舍内连接上网。严禁私拉乱接,未经网络中心许可,不得私自安装交换机、小路由器和集线器,不得把个人计算机用作代理服务器。

4、学生宿舍上网时间规定在早上600——晚上2300,周五、周六晚上通宵,网络中心有权对其余时间实行断网。

5、校园网实名上网账号、VPN账号等,授予个人使用,严禁转让他人。否则,由此出现的问题,由转让帐号的学生负全部责任。

6、学生必须使用本人的校园卡在公共机房上网,不得将本人校园卡转借他人上网使用。

7、为了保护学生利益及学生帐号的安全保密性,建议学生定期修改口令,在三个月内至少修改一次。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,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。

8、接入学校网络的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,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。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,以及从事危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,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传播小道消息

9、学校网络的软、硬件资源仅允许学生用于与学习有关的活动,凡通过计算机网络使用FTP、电子邮件、新闻论坛或在电子公告牌(BBS)上发布信息,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,禁止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以及其它非法活动。

10、在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传输、破坏网络服务、损坏网络设备的活动,这些活动包括(但并不局限于)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、散布计算机病毒、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、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。

11、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程度,给予纪律处分,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
12、本规定自学校批准之日起开始施行。

13、本规定由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。